8月26日上午,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0年8月25日,我区共有74个区(县)、476个乡镇、2050个建制村实现通客车,提前一个多月完成交通运输部部署的“今年9月底前全部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的目标任务,这是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特别是“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徐文强介绍,西藏地域辽阔,经济相对滞后,自然条件复杂,历史欠账较多。2015年年底,全区还有9个县城不通沥青路,2个乡镇、230个建制村不通公路,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比例仅为45.9%和16.8%。截至目前,全区所有的县城通沥青路,99.8%的乡镇和99.9%的建制村通公路,86.4%的乡镇和61.4%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到今年年底,在建的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完工以后,全区95%的乡镇和75%的建制村能够通硬化路,比2015年年底分别提高49.1和58.2个百分点。五年内全区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3.82万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6万公里,其中,县道1.89万公里,乡道1.23万公里,村道3.89万公里,专用公路1.59万公里;等级公路里程6.94万公里,占比80.6%。
另外,全区74个区(县)已全部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农村公路规划计划、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等权限和职责进一步明晰,“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发展质量更有保障。林芝市朗县、山南市琼结县、日喀则市谢通门县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那曲市班戈县等9个区(县)被评为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达70746公里,五年增加14176公里,列养率达82%。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分工、体制机制和经费保障,为新时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五年来,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9.66亿元,专项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累计投入资金35.63亿元,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77座/12360延米,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894公里,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显著提升。交通运输部门与市县政府协同联动,累计为农村公路抢险保通投入人员7.28万人次、机械1.62万辆(次),救助受困车辆5.19万辆、人员10.88万人次,有力保障全区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年来,累计新增1个县、102个乡镇和536个建制村通客车,全区已有74个区(县)、476个乡镇和2050个建制村通客车,农村客运网络进一步优化,老百姓出行条件显著改善。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保障措施。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台《西藏自治区农村客运补贴实施细则》,大幅提高农村客运补贴标准,运营补贴由原来的每车每月1000-1400元提高到2400-3800元,自治区和各市(地)财政对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给予购车价20%的一次性补贴和5年期的贷款贴息。农村客运政策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有力推动我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的提前超额完成。(记者 张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