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重要新闻 >> 正文

“十三五”时期 我区减税降费超千亿元

发布日期:2021-02-08     资料来源:西藏商报 阅读量:563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持召开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税收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时期,全区税收收入完成1721.38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969.68亿元,2020年全区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完成360.97亿元,同比下降4.8%,圆满完成税务总局安排的税收收入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按照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部署,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改进办税缴费服务、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和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确保我区“十三五”税收工作圆满收官,“十四五”税收工作良好开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杰锋介绍,在减税降费方面,西藏税务系统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举措,确保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了企业获得感,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据统计,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49亿元,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为企业减负目标,“十三五”时期,全区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过1051亿元。在税收营商环境方面,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非接触式”办税业务功能201项、自助办理业务10项等措施,同时优化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功能,实现10大类80项“最多跑一次”、6大类76项“全程网上办”,网报率达94.5%,税收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除此之外,2020年,全区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下降为19%左右,较2019年继续回落约3.4个百分点;全区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保费收入136.78亿元,为民生发展提供了保障;全区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2%,企业生产经营逐期向好;全区涉税市场主体达到24.29万户,新办涉税市场主体3.27万户,较2019年增长15.58%,“十三五”时期,全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15.29万户,市场活力稳步增强;在做好出口退税方面,全年办理出口退税5380万元,“十三五”时期,全区累计办理出口退税2.31亿元,有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了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曹杰锋表示,税收大数据具有时效性强、覆盖面广、颗粒度细的优势,记载着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能够较为迅速全面准确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税收大数据蕴藏着巨大潜能。下一步,西藏税务将继续加强税收大数据管理,发挥其优势,重点围绕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精选分析选题,深挖数据反映的经济规律和特征,持续打造权威性强、可信度高的税收经济分析产品,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更好服务宏观经济决策,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西藏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杨小娟)

上一条:2020年西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排全国首位

下一条:我区交警多措并举全力护航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