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重要新闻 >> 正文

“十三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享政策“红包”

发布日期:2021-06-02     资料来源:西藏商报 阅读量: <span id='monitor_3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国家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水平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也是助推扶贫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凡是具有西藏户籍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十三五”期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2016年提高到55元/月,2018年提高到10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016年提高到110元/月,2018年提高到200元/月。据悉,近年来,西藏各地市民政、残联部门加大残疾人补贴发放力度,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维护了残疾人权益。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5亿余元,发放人数近60万人次,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44946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4858人次。(记者 张雪芳)

上一条:我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

下一条:我区今年计划飞播种草10万亩设置4个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