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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孜乡学习“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5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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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孜乡学习“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

戴和管理的通知”

   便于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增强党员意识,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乡党群办书记德吉央宗组织全乡干部学习“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理,规范党员徽章佩戴和制作

   党员徽章是用于党员个人佩戴、表明共产党身份的醒目标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规范佩戴党员徽章,自觉维护党员徽章的尊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合格党员,当先锋模范,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不得在娱乐场所等不适宜的地方佩戴党员徽章;不得佩戴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严格购买、佩戴金银等贵重材质制作的党员徽章;不得按照党员干部级别配发不同材质的党员徽章。

(二)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应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的醒目位置。党员徽章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时,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上方。

(三)党员徽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中央组织部指定的生产厂家统一印制,无偿发放全区党员,购买经费从代区党委管理的党费中列支。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得自行订制党员徽章。

   二、强化监督,确保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研究制定规范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对党员徽章生产制作、销售等方面的管理。

根据我乡实际情况我乡主要存在第一方面的问题,也具体的加强对第一方面问题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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