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乡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收缴工作,2019年5月17日,上午,在乡文化站召集全乡在职干部职工,由乡党委书记王波同志主持学习<西藏自治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藏脱贫脂〔2017〕11)号文件精神,及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图为:组织学习“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
会议首先由次旺旦白同志宣读<西藏自治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藏脱贫脂〔2017〕11)号文件内容,进一步学懂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确保搬迁户能建房、能自筹、能脱贫、不返贫、不高额举债,自筹资金原则上户均不超过1万元;
其次乡党委书记王波同志,讲解中央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举措,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的原则,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