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达县公路沿线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 索引号:xxdhj/2020-00001
- 发文字号:札交字〔2018〕97号
- 发文机构:札达县交通运输局
- 名 称:札达县公路沿线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3-21
为美化、净化公路沿线环境,改善公路面貌,保持公路沿线干净、整洁、卫生。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责任范围。
1.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未建(已交工)公路(项目)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并将收集的垃圾统一运送、销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养护段主要负责所管养公路的环境整治和垃圾的清运工作。
责任单位:养护段
3.在建公路主要由代建办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辖区内环境整治和垃圾清运工作。
责任单位:公路项目代建办
二、垃圾收集和清运
1.垃圾收集。由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特殊情况除外),统一派遣车辆进行运送,将收集的废弃物统一堆放。
2.垃圾处理。由责任单位安排将收集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处理)场,进行销毁。未建垃圾填埋(处理)场的村、组及公路项目施工单位,可视情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后续处理等工作,严禁造成环境污染。
三、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公路沿线环境进行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生态岗位农村公路养护员要积极参与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既是参与者,也是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环境进行监管,为“美丽札达”建设贡献力量。
本制度一经下发,后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札达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