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札达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xdef/2018-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札达县人社局
  • 名 称:关于做好札达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1-20

县直各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阿里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试行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札达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激发工作人员的活力,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技能人员的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经批准设立的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工勤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要求,要充分考虑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结合实际,给予客观、公正的考核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二)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主管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四)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被考核人仍不服复核结果,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单位提出申诉。

五、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工勤人员原则上和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一同考评,单位工勤人员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的可单独考核,并按比例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同时,各层次的比例要大体平衡,不得相互占用。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不能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工作调整、低聘或解聘处理,如不服从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应予以辞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同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

七、考核的审核备案

各相关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附件: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

札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20


附件

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项目

总计

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

高级

中级

初级

未评聘职务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应参加考核人数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小计















优秀等次人数















合格等次人数















不合格等次人数















未定等次人数

试用期人员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未参加考核人数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