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报备涉河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 索引号:zdx/2021-000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札达县人民政府
- 名 称:关于申请报备涉河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1-20
札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请报备涉河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为加强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我县经济建设发展,保障我县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西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札达县涉河湖建设项目批准制度》等文件规定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是在我县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的建设项目单位在申办核准开工手续前,按照《札达县涉河湖项目审查批准制度》向札达县总河长办公室提出申请,取得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提出建设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原件纸质2份);(2)建设项目涉河湖建设方案报告(原件纸质2份);(3)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该第三方的承诺书(原件纸质1份);(4)对于重要涉河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专门的防洪评价报告;(5)提供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是未向县总河长办提出申请和未审查批准同意的涉河湖项目不得私自开工建设,若发现有违规性操作且严重影响河湖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县总河长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清四乱”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责令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总河长办组织强行拆除,期间拆除费用及产生的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为此,请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履行涉河湖建设项目申请报备工作。
联系人:米真 联系方式:0897—2622271 17740775779
附件:札达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表
札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札 达 县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负 责 人
日 期
札 达 县 总 河 长 办 公 室 制
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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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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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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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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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河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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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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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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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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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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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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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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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批准文号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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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占地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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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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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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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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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及度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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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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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区总河湖长办公室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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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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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县总河长办、申请单位各存一份。
札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