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达县关于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的通知
- 索引号:xjyjq/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札达县教育局
- 名 称:札达县关于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12-27
札达县关于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的通知
为巩固教育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县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札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札达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迎国检专班的通知》(札政办〔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教育局牵头,承担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各成员单位明确各自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取得实效。
县政府办公室:指导县发改、教育、人社、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负责召集专题会议,听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办督查室牵头,县教育局配合对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计划等,配合宣传部门大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氛围,形成社会共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推进校际间教师交流,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督促指导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对照《西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试行)》,对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认真贯彻实施,并切实做好自查自评、总结等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做到校财局管,在教育财务独立基础上做到互补。积极争取国家、省、自治区有关教育支持项目,做好配套经费落实、拨付和监督工作。
县财政局:财政局优先保障教育资金投入,按时足额发放全县教师工资;按照规定标准,认真预算、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对教育附加、基建款房屋修缮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及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科学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做到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并保证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学校教职工饮食补助、通讯补助、基层教师生活补助列入年初预算,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经费,保证将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特殊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负责做好岗位编制设定、配齐配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职称职务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津贴,做好绩效工资的考评和套改工作;县人社局做好后勤保障人员的聘用与待遇落实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离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工资提升等工作。及时收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为全县教职工的就医、离退休审批等提供优质服务。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它学校建设和运动场地用地的优惠政策,优先保证有效落实学校建设规划用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建设、教职工住房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工程招标费、预算审査费、标底审查费等服务性收费予以优惠。
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学校内治安保卫工作,帮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防卫体系,对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公安局依法对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校舍、场地;盗窃学校设备和师生财物;侮辱、殴打师生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严厉打击取缔违规在县城及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学校消防设备检查,防止意外灾害发生;县交通局要在学校门前适当的位置设立醒目标志,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县卫生健康委指导检查学校防疫和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
县委办、政府办、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督导检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督查单位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其督查学校做好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至两办督查室;团县委、妇联积极配合县民政局建立救助保障体系,保障贫困学生、孤残儿童、进城务工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对中小学困难教师和学生做好救助工作;县民政局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访工作机制,拓宽救助渠道,联系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事件。
县委宣传部、文化局: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與论导向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活动,着重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整体部署,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文化局要将图书馆等有教育意义的场所,定期免费对青少年开放。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防非法出版物、黄色书刊、音像资料进入学校。
各乡(镇)党委:负责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大力做好教育宣传工作,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妥善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札达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推进,密切配合。
各乡(镇)政府:一是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二是负责对本乡(镇)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三是负责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本乡镇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四是负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五是负责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的保障工作。六是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建立家长(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学区(校)、村委会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七是负责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二、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和对象
县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责任书综合考核,实行责任制管理。各乡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和业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追究的依据和形式
对教育工作、尤其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乡镇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为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一票否决、政纪处分等。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民生民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合力,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